当前国内正式运营的北京证券交易所,是2021年9月2日在服贸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由习近平总书记正式提出设立,而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有金融改革从业者率先提出筹建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早期构想,二者分属不同历史阶段,不能相互混淆。2021年官宣的北交所是经国务院批准落地、依托新三板精选层搭建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也是国内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所,所有制度设计、落地推进工作均围绕此次重要讲话部署全面展开,是国家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核心战略安排。

先梳理2021年正式落地版本北交所的提出完整脉络,当年服贸会公开致辞中明确提出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核心目标是打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属融资阵地,解决中小创新企业上市门槛高、融资渠道窄的长期痛点。在此之前,“十四五”规划纲要、多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反复提及支持中小企业、深化新三板分层改革,为北交所落地铺垫政策基础,证监会随后次日便召开专项发布会,出台发行、交易、监管配套规则,快速完成注册、制度搭建,同年11月15日北交所正式开市交易。从决策层级来看,此次设立属于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推进的资本市场改革举措,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均明确标注这一部署的核心来源。

再区分1988年历史上首次提出筹建北交所的背景,当年万寿宾馆金融改革研讨会上,时任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人宫著铭拿出完整筹建方案,王波明、张晓彬等早期资本市场从业者共同参与论证,组建专项研究小组撰写可行性报告,成立“联办”机构推进前期调研。彼时提出在北京设立交易所的逻辑是国内各大国有银行总部集中于北京,便于统筹金融监管,但受浦东开发、区域经济布局等多重现实因素影响,最终沪深交易所先行落地,这一构想搁置三十余年,直到2021年才真正落地成型,不少投资者容易将两次不同时期的构想混淆,需要明确二者仅名称重合,市场定位、运行模式完全不同。

理清北交所提出背景能够更好理解市场定位,2021年落地的北交所并非单纯新增交易板块,而是补齐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的短板,和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形成错位发展格局。早期80年代的构想仅停留在理论筹备阶段,没有配套落地政策与交易机制,不具备实际交易市场属性,而现行北交所拥有独立注册制、连续竞价、转板通道等完善制度,二者在政策效力、市场规模、服务对象上存在本质区别,投资者参与北交所股票交易前,需要区分两段历史概念,避免信息混淆影响自身投资判断。
